依据汉台消行罚决字〔2022〕第0148号行政处罚书显现,监督查看人员对坐落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北郊石马坡的我国石化出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汉中石油分公司汉中天汉加油站(负责人:严振)做监督查看时,发现该单位每两台加油机装备的灭火器为4公斤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不符合国家规范《轿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规范》(GB50156-2021)的规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则,被汉台区消防救援大队处以罚款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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